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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余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始终把全市饮用水源保护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尽管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等诸多综合因素的严峻影响,目前全市10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市级6个,乡镇、街道级4个),除夏季个别饮用水源地总氮等个别指标略有超标外,全年总体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确保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该市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市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实事工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去年该市在水质保护的制度、管理和投入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召集会议研究饮用水源保护提升的有关工作,在调查摸底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余姚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及《2009年余姚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计划》二个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文件。同时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将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中,要求政府“一把手”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相关责任,并成立了由发改、财政、环保、水利、农林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从机制上保障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近年来全市每年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计划中的相关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列入发改、财政年度项目,去年是该市历史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投入最多的一年,共安排饮用水源保护资金3565万元,全年通过工程建设,周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例如:梁弄镇依托已建成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投资1000余万元,加快集镇污水收集管网扩面工程建设。余姚八中、二职、中心卫生院和高路、仙桥等居民小区污水纳管工程已经建设完成,污水收集量从600吨∕日增加到1000吨∕日。全年有19个村运用生化处理和生态湿地等模式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以扩大内需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土地指标,出台污染企业搬迁的优惠政策,有效破解饮用水源周边污染企业的搬迁难题。近两年来,共搬迁企业17家,取缔、关闭企业12家,有效减少了饮用水源上游的工业污染。
三、综合整治,严格监管。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在项目审批、工业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方面狠下功夫。一是严格执行环保准入政策。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禁止高能耗、重污染项目的审批。近两年来否决项目20余个,对改善水环境、提高水体质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针对饮用水源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饮用水源整治保护工作。在陆埠水库实施了水质生态修复工程。在水库内投放大量螺蛳,并按4:6的比例放养花鲢、白鲢等滤食性鱼种共45万尾,同时在水库库区内小面积试验种植空心菜,有效控制并减缓了水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有28个规模化畜牧场开展了污水处理和沼气利用;加强水源涵养区公益林建设,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已达到34万亩;在大岚镇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工作,既节约了垃圾处理成本,又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也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源上游的生态环境。三是抓好环境执法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项目和新建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污染情况。近两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0多家次,对360余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由于历史原因,陆埠水库上游存在一些小发蓝、小酸洗企业。下步将加快开展整治工作,计划在陆埠镇五马工业功能区建设一座污水集中处理站,将水库上游小发蓝、小酸洗企业全部搬迁到陆埠镇五马工业功能区。在泵站未建成前,暂时采用集中装运的模式,将水库上游小发蓝、小酸洗企业污水清运到河姆渡镇酸洗废水处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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